聊城一处超限超载动态监测点于12月13日正式启用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经聊城市公安局和聊城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13日0时起,启用聊城市1处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特公告如下:
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设置位置
东阿县S105线动态称重检测点(S105线33KM+580M处)
该处执法检测点已通过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并且取得了检定证书(检定证书编号),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
处罚依据及标准
1.货运车辆进入监测点后,未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罚200元、记3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处罚200元、记12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处罚2000元、记12分;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的处罚2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处罚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2.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的,交通运输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数据按照每超过1000千克处罚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处罚。
3.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涉嫌违法车辆的当事人作为严重失信行为人上报有关部门。
特此公告。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公安局2019年12月6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朱传峰)近年来,东阿县高集镇中心卫生院容院貌焕然一新,人才结构经调整更加合理,力促医疗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党...
东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