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被扣罚款3万“找找人”只罚1.5万回应:一周内进行严查
聊城市东阿县交通局罚款竟能“讨价还价”视频截图">聊城市东阿县交通局罚款竟能“讨价还价”视频截图8月15日晚,第24期《问政山东》节目如期直播,本期接受问政是山东省司法厅,节目反映了聊城市东阿县行政执法乱象等问题。其中一份“全国货车保驾护航通讯录”相当了得,有了这些神秘中间人“牵线搭桥”,违法罚款都可以讨价还价,原本要罚30000元,交15000元也能放行。记者刘建宇
交通局罚款竟能“讨价还价”神秘中间人操作让3万罚款减半
根据调查,聊城市东阿县及其周边化工产业发达,每天通过物流发往全国各地的化工原料众多,货运特别繁忙。
当地货车司机向记者反映,当地交通执法工作中执法时却存在不出示执法证等问题。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的相关法规,有个违法行为叫作“运输介质不符”,就是指车辆实际运输的介质与车辆营运证上标注的介质不同,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按照此项规定,驾驶人一旦运输介质不符至少要处以罚款30000元。
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有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只被罚了10000元就被放行。为啥罚这么少就被放行,难道执法也能够讨价还价?对此,司机并不避讳,“罚10000元是因为找了人,不找人就得罚30000元”,而这似乎已经成了潜规则。有好心的驾驶人甚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全国货车司机保驾护航通讯录”。
记者拨通了通讯录里的联系方式,询问运输介质不符能否办理。对方很直接,告诉记者按照法规要罚款30000元,经过他协调最低交15000元罚款,然后给他二三千元活动经费。在记者见证下,一位运输介质不符的驾驶人李师傅给了这位中间人2000元,竟然真的只被罚了15000元即被放行。
针对这一问题,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明确表示“这是执法犯法,而且是明显的、严重的执法犯法”。聊城市司法局负责人也明确表态将在一周的时间内严查此事。
“看完短片想到一句顺口溜,宁走阎王殿,不走东阿县,还出现了全国货车司机保驾护航通讯录,说明在个别地区执法犯法的现象已经到了比较严重,需要整治的时候了。”特约观察员袁曙光说。
女子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代签名被鉴定为自己笔迹
2018年初,滨州的高女士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银行起诉,高女士坚持认为合同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写,提出了申请笔迹鉴定。高女士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摇号后摇中枣庄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由于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5年,这家鉴定中心按照规定要求高女士提供同时期的笔迹样本。
“2015年的笔记我上哪提供去,现在字也不怎么写了。”高女士无奈地说。于是该鉴定中心以检材不足为由不予鉴定,随后高女士向法院重新申请笔迹鉴定,最终法院确定了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高女士缴纳了鉴定费三万多元。
2018年11月,高女士收到烟台富运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显示担保合同上的签名为高女士本人所写,这让她无法接受。
一审开庭后,高女士的父亲在法庭上承认原担保合同上的名字是他代替女儿所签。“因为她是我女儿,平时写字、签名我都看到了,所以也没有告诉她,就按照对方的要求模仿她的字签了。”高女士父亲说。
最终法院采纳了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判高女士负有法律责任,需要共同偿还贷款。随后高女士向烟台市司法局进行了投诉。烟台市司法局的一份投诉处理答复书显示,存在父亲模仿女儿笔迹签名的可能性。
高女士致电烟台富运司法鉴定中心询问之前鉴定结果能否撤销。对方表示:“我们没法答复你,因为司法局已经在走流程了。”烟台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程序你应该给法院提,司法局能有多大的能力,来解决你们这种纠纷呢?”
对此,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表示,鉴定结果应当由审判机关做出,烟台市司法局的答复是草率的,答复的态度不好。但高女士得到的鉴定结果是有效的,高女士要想进行第二次鉴定,可以进行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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