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聊城日报 2021-11-19 10:15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将茌平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园区概况

2018年园区开展规划环评时,根据当时的发展预期,只对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中的部分行业列入准入行业范围,近几年的实际项目建设显示对园区产业链发展形成了制约。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作为茌平化工产业园管理机构,根据结合近几年园区发展实际和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引入优质项目延链、补链,打造优质高效产业集群。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5日批复,同意组织开展修编(编制)茌平化工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茌平化工园区位于茌平区东南部,乐平铺镇东北,郝集社区东侧和东南部,赵牛新河西岸,距离茌平区主城区约10公里。

茌平化工园区产业定位为:依托现有氯碱化工,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及专用化学品、通用设备及塑料制造和热电联产为主导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茌平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属于区域开发项目,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设立工业园区的有关政策,与《茌平县乐平铺镇总体规划》(2017—2035)相一致,园区的开发建设对茌平区及乐平铺镇的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规划区的综合治理,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可接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茌平区乐平铺镇郝集村南(邮编:252100)

联系人:张春珂 电话:13906354996

环评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635—8900389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uhIZnfdZNVuUQK-d_ZWkw,提取码:21uw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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