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2021年8月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赔偿资金的通报

聊城日报 2021-09-28 09:50 大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2021年8月,根据聊城市空气质量数据及全国168城市排名,按照《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聊政机发〔2021〕1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

1.区、市属开发区考核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茌平区、东昌府区。

2.县(市)考核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阳谷县、高唐县、冠县、莘县、东阿县、临清市。

3.乡镇(街道、园区)考核前十名为:安乐镇、杜郎口镇、贾寨镇、东古城镇、阿城镇、定水镇、祥光生态工业园区、固河镇、古城镇、董杜庄镇;

乡镇(街道、园区)考核后十名为:东阿经济开发区、牛角店镇、新华路街道、三十里铺镇、清水镇、新城街道、朱老庄镇、大辛庄街道、青年路街道、大布乡。

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劣于全国168城市倒数第二十位的区、市属开发区为:东昌府区、茌平区、经开区、高新区;优于全国168城市倒数第二十位的市属开发区为:度假区。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没有县(市)进入全省后十位。

二、生态补偿数额

根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1年8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园区)生态补偿数额为:

1.区、市属开发区为:高新区获得考核生态补偿资金200万元,东昌府缴纳考核生态赔偿资金200万元;东昌府区、茌平区、经开区、高新区因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劣于全国168城市倒数第二十位,各缴纳其他生态赔偿资金100万元。

2.县(市)为:阳谷县获得考核生态补偿资金200万元,临清市缴纳考核生态赔偿资金200万元。

3.乡镇(街道、园区)为:安乐镇、杜郎口镇、贾寨镇、东古城镇、阿城镇、定水镇、祥光生态工业园区、固河镇、古城镇、董杜庄镇各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0万元,东阿经济开发区、牛角店镇、新华路街道、三十里铺镇、清水镇、新城街道、朱老庄镇、大辛庄街道、青年路街道、大布乡各缴纳生态赔偿资金20万元。

需缴纳生态赔偿资金的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乡镇(街道、园区)于2021年9月30日前,上缴至市财政局账户。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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