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 光 台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聊城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茌平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吴钦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3月,吴钦峰安排政工科科员翟某某驾驶安全生产执法车辆前往茌平县泰和广场取办公用品,违反了执法专用车辆使用有关规定。吴钦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茌平县纪委给予吴钦峰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富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孙富军在操办其父亲周年忌日时,通知部分同事参加并收受同事礼金0.28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给予孙富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礼金。
东阿县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党支部原书记张召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张召峰主持工作期间,东阿县建设工程监察大队违规发放值班费、考勤费等各类补贴共计15.92万元。张召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张召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已全部退回。
莘县观城镇前韩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贵成违规公款吃喝、报销电话费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韩贵成违规公款吃喝,累计花费1.07万元;以联系工作名义在村级账目中报销个人电话费560元。莘县观城镇党委给予韩贵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作风建设扛在肩上,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合格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使清廉从政蔚然成风;特别是要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对处于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更要抓实、抓细、抓长,筑牢思想根基,确保依规依纪行使权力。面对“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形势、新动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和耐力,持续释放高压严治的强劲态势和强大震慑,既要紧盯常见、易发问题,又要关注改头换面后的新表现、新问题;尤其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更要坚持从严从紧查处,既要追究本人责任,又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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