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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加强对已关闭煤窑日常巡查工作

凉山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本报讯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越西县按照省、州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已关闭煤矿无死灰复燃和私挖乱采现象。

——责任落实持续跟进。按照“县领导包片、县级部门包乡、乡镇和村组包井”的原则,落实由县长负总责的工作机构,个产煤乡镇继续组建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对全县已关闭的口煤窑的日常安全巡查。同时,每年初由县政府与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已关闭煤窑的监管职责和工作分工。

——经费落实持续保障。县财政将已关闭小煤窑日常巡查经费纳入对相关人员的补助范围,对每个产煤窑乡镇的2名人员及时兑现每月元的工作补助,村组一级监管人员的经费保障由所属乡镇负责,激发相关人员的工作激情。

——日常巡查持续推进。县安全委会年初下发《越西县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安办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已关闭的小煤窑实施一年4次抽查,每个产煤乡镇辖区抽查率达到%,各产煤乡镇对辖区所有小煤窑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年以来,县、乡镇已对全县已关闭的口煤窑实施4次巡查,未发现偷采、盗采等现象。

——服务企业持续强化。认真开展县境内已关闭3家煤矿企业(改扩建企业1家、探矿企业2家)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依法推进关闭后续扫尾工作。在省、州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相关企业及人员情绪稳定,无社会不稳定隐患。

——宣传渠道持续畅通。利用县电视台、县刊社等媒体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家矿业秩序政策,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率和监督率;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维护矿业秩序环境。

——痕迹管理持续加强。县安监、国土资源、各有关乡镇对每一口已关闭煤窑均建立了关闭前后的对比图片档案、日常巡查档案,并专卷保存、专案存储,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痕迹可看。

——执法监管持续落实。严格依照省、州规定,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在逐一编号、逐一完善巡查资料、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人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监管和工作问责,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监管不到位、措施不逗硬等致使已关闭非法井硐出现反弹的,将严格问责。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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