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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圆满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凉山日报 2016-12-22 00:00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越西县民政局圆满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万元。

农村低保:年,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全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人次,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9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元,补助水平比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超出0.3个百分点。另外按照省、州、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开展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建卡标准“两线合一”工作,向人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人元的标准,发放了特殊生活补贴金.2万元;对年脱贫的个贫困村及个非贫困村中享受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按每人元的标准,共发放两线合一补差资金.7万元(享受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低保对象不再重复享受两线合一补差)。

城市低保: 年底,全县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全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人次,累计支出城市低保金.6万元,月人均补差达.3元,人均补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城乡医疗救助:年,全县累计救助人次,其中住院救助人次,资助参合(参保)人次。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1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9万元,住院救助.2万元,住院人均救助.5元。城乡低保对象在1万元封顶线内按自负费用的%救助;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在2万元封顶线内按自负费用的%救助。救助标准%达标。

农村五保:年共纳入五保供养人,农村五保全部实行分散供养,月标准为元,累计支出五保供养金.8万元(含死亡丧葬补助)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年4月,我县制定并出台了《越西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和标准,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越西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年按每人每月元执行,年—年每年提高元,到年达到每人每月元。年4月至月共向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8万元。

城乡困难临时生活救助:年,按照临时救助制度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户次,累计支出城乡困难临时救助金.万元,救助水平达.元/户次。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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