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探贩*** 获利上百万被判刑
本报讯 几名85后青年受人邀约组成刺探、贩卖高考试题答案团伙,通过无线发射器将答案传送给参加高考的学生,共获利近110万元。近日,小江等4人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通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5月,被告人小江等4人赚钱心切,受甘某、胡某(均另案处理)邀约后组成了一个团伙,刺探、贩卖当年的高考试题答案。该团伙年龄均为20多岁,其中最小的阿黄生于1991年,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这几人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小江主要负责到达州市周边学校宣传、出售用于高考期间作弊的电子器材并收取货款;阿黄主要负责到达州市寻找安装***材的房子,并在高考期间安装作弊设备;其余人则主要负责***材的收发和保管。此外,他们还办理了9张银行卡,用于隐匿、转移非法获取的赃款。
同年6月6日至7日高考期间,该团伙成员分别在通川区两家宾馆开好房间,阿黄将高考作弊设备安装好后,组织经介绍召集来的多名学校教师通过互联网,从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考场刺探出的高考试题答卷进行做题。
然后该团伙成员将教师做出的试题答案上传至互联网,阿黄再通过无线发射器将答案传送给参加高考的学生。凡是给该团伙付费购买答案的参考学生均通过自己带进考场内的无线耳麦接收试题答案。后因该案被越西县警方查获,在宾馆内参与做题的所有涉案人员才撤离现场。在侦破该案的过程中,达州警方从该团伙成员为甘、胡二人办理的九张银行卡查出犯罪违法所得共计109.8万余元。
通川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江等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刺探、收买的方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发后,4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对犯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雷宇 本报记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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