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维权纠纷五花八门 签订正规合同是装修维权的关键

西昌都市报 2019-04-09 08:35 大字

□文/本报记者李善鸿

图/本报资料

买房子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是最大的投资,装房子又是一个大工程。然而,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与装修公司起纠纷,而针对家装维权以及建材产品售后维权这两个大问题,消费者第一时间想到的解决办法往往是直接与相关人员“唇枪舌战”。因为一旦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便会拖长解决问题的时间,正是这大幅度的精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让很多消费者都望而却步了。

对此,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王于文表示,一般来说家装投诉量比较多,处理也比较困难,因此建议大家在装修前便要做足准备,以免纠纷的发生。下面,通过3个典型的家装案例的分析,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清楚的明白如果遇到装修问题时如何做才能有效维权。

名为实木实为人造

专家支招:与商家签订合同并注明材质等

准备结婚的倪芳最近心情比较烦,原因是买家具时接二连三的被忽悠。倪芳最初买了一套板式的家具,但是味道太大,只好全部退掉,换成实木家具,并且下了血本,床加床头柜和垫子六千多,三门大衣柜六千多。

导购员告诉倪芳,除了柜子后的薄板外,其它全是实木。谁知等到安装的时候,倪芳才发现上当了,柜板大部分是板材的,根本不像销售人员承诺的那样。一怒之下,倪芳去和商家交涉,但是商家一口咬定柜子用的板材是实木做的,迟迟不给倪芳换货。

分析:大部分的消费者对家具并不太了解,即使花了十天半个月的功夫去钻研家具知识,但还是抵不过销售人员的几句话:“我可以当场刮开来给你看,我们的产品100%肯定、绝对是实木。”“你可以去检测,如果发现不是全实木,100%退给你。”在销售人员信誓旦旦的承诺下,消费者的心理防线也一步一步被突破,没有过多的了解,消费者也就下单购买了。

支招:王于文说,其实市场上的很多实木家具并不是销售人员所说的纯实木,与约定不相符,以次品充当正品,以冒牌、贴牌充当品牌、名牌,有的表面贴木皮、背板为细木工板;有的以价格便宜、材性差的木材混充较贵的木材。因此,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并详细填写商品的材质,才能更好的维权。例如家具应写明主材,辅材的材质,皮质沙发等家具要写明皮质的型号等。

偷工减料无从考证

专家支招:签订协议并注明相关内容

刘先生选择家装公司时非常谨慎,在经历了一轮轮装饰公司业务人员的电话骚扰后,终于签订一家小型装饰公司,定价不算高也不算低。但是紧接着麻烦事也来了。刘先生先后发现两大施工问题:一个是管道改造没有弯角,材料也与合同上的不符。他认为这就是“偷工减料”。第二个问题就是厨房瓷砖铺的墙面凹凸不平,墙缝勾勒不清晰,甚至墙的四个角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施工工人对此的解释是管道改造已经验收合格,而弯角材料不在合同范围内,需另计。唐先生认为“在水平和垂直的管道间加弯角这是常识,而管道改造也是应该包括直管和弯角的。如果说直管和弯角的材料不同,那也应该在合同上清楚地标明,否则那就叫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分析:有的消费者虽然选择了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可合同中的猫腻非常的多,有许多让消费者不能理解的专业术语。常言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装修工程多少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作为业主很难用专业知识跟“内行人”讨论施工的质量。

支招:王于文表示,在签订协议时明确交工日期、所用材料名称及详细型号、并注明完工时间,注意商家在合同中暗设霸王条款,排斥客户权利,减轻自己责任,对消费者维权不利的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享有获得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权力,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要承担民事责任,有时候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装修消费陷阱难防

专家支招:签订正规合同维护自身利益

李女士房子装修进入尾期,想去选灯具,包工头说他对灯这一块比较熟,也认识一些卖灯具的商家,可以帮李女士作“参谋”,也可以适当得点优惠。之后,李女士和包工头便辗转在灯具市场,左挑右选都不满意,最后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里,在包工头的帮助下才选中意了所有灯具。李女士付款后,包工头要李女士先出门等,说要上洗手间,后来,李女士转回去拿落下的太阳伞,却听见店员正给老板打电话请示,说:“他要800元回扣。”而且那个包工头此时也正候在店员旁边并未看见返回去的李女士。这时,李女士才恍然大悟,原来他还这样“赚钱”。

分析:针对回扣现象,有部分家装行业人士暗箱操作,这种不良行业一单时间长了,会影响整个家装行业的正常发展。杜绝包工头拿回扣,光靠口头上的限制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一些家装公司已开始意识到这种黑幕引起的行业危机,自发的与材料商、建材城等联合起来节制返点,保证材料商按薄利多销的原则,将一些不合理利益返还给消费者。

支招:王于文建议,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应谨慎为之,一方面消费者应与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一定要增加违约责任的条款,避免在发生纠纷时责任划分不清,商家推诿扯皮,;另一方面,在自购材料时,加强自身主动性,尽量亲力亲为,少人代劳,须知在一种所谓的信任下也可能隐藏着自己不知道的“交易”。

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装修合同、设计图纸等应经装修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留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积极向消委会等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无法协商解决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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