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 理性选购保健品,这篇防坑指南一定要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被越来越多人重视,随之而来,带有“保健”字眼的各种产品逐步活跃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同时也滋生出许多不法经营者为谋取暴利坑害消费者的情况。
近日,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第四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保健类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长知识,莫信这些大话
凡是宣称保健品能治未病、预防疾病、治疗疾病、佩戴祛病强身等,消费者不可轻信。《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市民赵云德已经70多岁,患有腰间盘突出。看见电视上有治疗腰间盘突出的广告,信以为真。广告将产品说得天花乱坠,一字不提使用禁忌。他花1680元邮购了一台治疗仪,等他打开说明书时才发现自己并不适宜使用。因为他患有心血管疾病,做过支架搭桥手术,心律失常,血压不稳。随后,赵云德立即要求商家退货,可是商家只退给他1000元,强行扣下680元。事后赵云德无论怎么打电话,商家就是不接听。老人生气地说:“我们仅靠微薄的养老金过日子,平时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节省下几个钱竟被他们强行扣了。”
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保健品不具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任何宣称保健品治病、防病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要求的。消费者不要轻信保健品能够“治未病”“预防和治疗多种疾病”等以防治疾病为噱头的夸大、虚假宣传行为。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并认真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声称是否存在虚假、套用等问题,必要时,可通过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验真伪。
防忽悠,远离这些行为
时刻警惕与保健相关的免费体验、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试用、赠送礼品、免费旅游、优惠养生、感恩答谢、伪亲情关爱等行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近日,西昌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健康小区内,有针对老年人保健品的销售“讲座”。消委会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好几位销售人员正在给一群大伯大妈“上课”。10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里,有30多位六七十岁的中老年人,对台上销售人员的讲解听得相当仔细。
工作人员从这些大伯大妈口中了解到,这些销售人员一开始会把一些送鸡蛋、老花眼镜等活动的传单夹在报纸里,不少老年人看到后心动了,就按照传单上的电话打过去咨询,这就是上钩的第一步。接着,他们会召集这些老年人来“上课”,以送鸡蛋、挂面、旅游等方式吸引他们成为会员,当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把所谓的“血糖治疗仪”卖给这些大伯大妈。
随后,工作人员对这家保健品销售机构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几百份宣传单、几十份杂志。
“事实上,这一起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例只是近年来保健品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据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为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目的,很多不法商家以“免费”为诱饵,采取亲情关爱、定期聚会、感恩答谢等方式,来获取消费者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联系方式及情感信任,(紧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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