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售卖保健食品 罚没35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典型案例
3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通报会,发布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1:泸州市查处违法销售保健食品案
案情: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下,向以老年人为主的顾客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和“思康泰牌复合肽短肽营养素固体饮料”两种食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时,将外包装和说明书拆除,将仅标注有“心肌肽羊心粉压片糖果每100g含肽≥32000mg”的小袋包装直接售卖给顾客,其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没收当事人涉案产品,处罚没款35万元。
案例2:攀枝花市仁和区查处虚假宣传案
案情:当事人从事美容、火疗、销售权健公司产品等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当事人以提供免费量子检测身体方式招揽中老年消费者到店体验,并利用店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店内宣传横幅、现场讲解等形式,宣传其经营的“权健中医秘方调理”服务,具有调理鼻炎、腰间盘、颈椎病、高血压、脑梗、糖尿病等疗效,其销售的权健“火疗”、“骨正基”鞋垫等产品能够治疗鼻炎、高血压、骨质增生等数十种疾病。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案例3:遂宁市查处会销虚假宣传案
案情:当事人租用酒店会议室进行会销活动,向参加活动的100余名老年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索正牌”清和软胶囊产品为“一号预苗”,是口服预苗,可预防肿瘤、防癌症,对心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疾病以及各种并发症都有显著的预防和控制效果,且在销售现场引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宣传。经查,“索正牌”清和软胶囊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当事人在会销活动中已收取消费者购买“索正牌”清和软胶囊的预付款60余万元。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4:夹江县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
案情:当事人通过发放DM单、免费送米面礼品等形式招揽老年人到店免费泡脚。期间,当事人以视频宣讲、口头宣传等形式,宣称其销售的金脉胶囊和金康胶囊两种保健食品具有治疗冠心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脑血栓、心绞疼、心梗、糖尿病等疾病的功效。经查,上述产品均不属于药品,不具有医疗功效。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5:西昌市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案
案情:当事人在西昌市某酒店先后3次以开展年会为名,吸引中老年消费者到会参加保健品宣传活动。期间,当事人利用会场LED屏滚动播放“东莞杨茜云案例”,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穆拉德恩欧胶囊(一氧化氮胶囊)具有预防、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老年痴呆等疾病的作用。同时,在宣传活动中,当事人以学术报告形式,宣传其讲师系“中国一氧化氮第一传承人”。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2.65万元。
案例6:自贡市大安区查处胶囊虚假宣传案
案情:当事人通过免费发放鸡蛋、面条、大米等日常生活品,吸引20多位老年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并向老年消费者推销“红曲银杏叶丹参胶囊”。当事人宣称该胶囊是北京某高科技公司使用最新高科技技术提炼成的,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糖尿病、脑血栓、心脑血管等老年人常见病都有很好的疗效。经查,上述“红曲银杏叶丹参胶囊”属保健食品,当事人共购进20盒,截至案发时止,尚未售出。
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万元。
案例7:广汉市查处消费侵权案
案情:当事人在代理销售重庆咏寿堂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咏寿堂”温热健身床产品时,以预先印制的《产品合同书》与消费者建立购销关系,该合同为格式条款,其第四条第5项规定了“购买产品7日后不办理任何原因的退货。”的内容,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提出退货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退货责任。
处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0.5万元。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新闻推荐
西郊乡拆除违建“彩钢棚”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截止3月31日,西郊乡拆除“彩钢棚”2230平方米。文/图本报记者...
西昌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西昌,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