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凉山州9个受理点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凉山日报 2018-09-17 08:00 大字

本报讯 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而凉山州也结合实际需要,将全州范围内9个县、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设置为第一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集中受理港澳台居住证申请。

据悉,在凉山州除了位于西昌市风情园路2号西昌市政府政务中心可以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在凉山州的木里县公安局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盐源县公安局政务中心办证大厅、德昌县公安局全国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会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昭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冕宁县公安局异地身份证受理点等8个县也均可办理。

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了解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对申领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同时,还需要准备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相片、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而首次申领居住证,是免收工本费的。

(邹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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