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交警“新操作”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发朋友圈集够赞才准走
市民因交通违法发朋友圈集赞。
〉〉〉7月13日起,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推出了一项“新操作”——对电动两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不拘留,而是利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集赞”方式,让驾驶员在朋友圈发文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请朋友们点赞。要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被放行。
此举不仅能劝导教育驾驶员本人,还能带动引导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西昌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图邱成瑶本报记者王维华
微信朋友圈里“求赞”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无非都是些吃喝玩乐的事情。不过有种交通违法,集满一定数量的赞就能免罚,那就很有意思了。
7月13日起,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推出了一项“新操作”——利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集赞”,劝导教育驾乘电动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不按正确道路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让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警示作用在朋友圈扩散,从而带动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西昌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微信集赞”
集满一定数量的赞可免罚
“今天早上骑电动车没有走非机动车道,被交警逮着接受学习,请大家给我点一下赞,谢谢。”12日上午,西昌市民罗先生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称因违反了交通规定,交警要求把违法行为发至微信朋友圈,并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够被放行,所以急着向微友们求助。
瞬间,这条朋友圈被点赞刷屏!
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长期以来,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这些轻微违法行为不仅将驾乘人员置于危险境地,同时还严重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通行安全,甚至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针对这些不文明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7月13日起,采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集赞”方式,劝导教育驾乘电动车两轮未戴安全头盔、不按正确道路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要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发至微信朋友圈,并要求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够被放行。
教育警示
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据西昌交警介绍,当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员可以有以下选择:
选择一,集赞。发朋友圈“曝光集赞”,拍下违法地点的照片,在朋友圈发文格式为“我在xx地因xx违法行为被交警拦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交规,请各位点赞支持!”,请朋友们帮忙点赞,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被放行。至于具体要集多少个赞,交警说要视情况而定。
选择二,协助执勤。拿着“小红旗”在马路上担当文明交通劝导员,协助交警纠正教育下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
“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可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还能带动引导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西昌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据西昌交警介绍,这种处罚仅限于电动两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电动两轮车搭载三人以上,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的不能使用集赞方式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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