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轻微违法 朋友圈集赞可免罚

四川法制报 2018-07-17 01:41 大字

本报讯(邱成瑶唐玉饶记者唐万贵)朋友圈流行集赞免单,但集赞免罚你听说过吗?昨(16)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本月13日开始,西昌市电动两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微信集赞”的方式来代替处罚。

“我骑电瓶车在西昌名店街未按规定车道行车被交警拦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交规,请各位点赞支持!”西昌一市民的这条朋友圈,一发出来迅速获得了几十个点赞。

长期以来,西昌市内电瓶车随意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等行为,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这些行为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还严重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通行安全,甚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针对这些不文明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集赞”方式,劝导教育驾乘电动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不按正确道路行驶、逆行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要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发至微信朋友圈,并要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够被放行。“微信集赞”有没有适用范围呢?据介绍,这种处罚方式,仅限于电动两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而电动两轮车搭载三人以上,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的,并不能使用这个方式来免罚。“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从而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西昌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集赞”外,当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时,违法行为人还能以协助执勤的方式来代替处罚,即拿着“小红旗”担当文明交通劝导员,协助交警纠正教育下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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