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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13天遭遗弃 家人称:无力抚养 可怜男婴有编号无父母

凉山城市新报 2014-09-13 19:30 大字

被家人遗弃的“小十九”。

看着裹在襁褓中出生才11天的婴儿,市民小杨一次次向路口张望,可是,孩子父亲母亲的身影始终没再出现。犹豫再三之后,小杨终于决定报警,“一位年轻的女子把孩子遗弃在西宁万家老坎车站这了咯!”9月10日当晚22时40分,这个出生才13天的生命被安宁派出所民警护送至西昌市救助站照料。

9月12日11时,已经被救助站照料两天的“小十九”此时正在酣睡,一张红扑扑胖嘟嘟的脸蛋,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心生怜爱。为什么要将孩子丢掉,亲生父母只留下一张“负担不起”的字条。

两天观察

孩子身体状态健康

“哇哇哇……”9月12日11时,小家伙发出阵阵啼哭,似乎在抗议这个世界对他的不公,一张红扑扑粉嘟嘟的脸蛋,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心生怜爱。“小十九很乖的,除了很饿,要啼哭外,一般都不会哭。”西昌救助站康复科彭莉说。

据了解,按照救助站收救婴儿的顺序,因此“小十九”成了这个小家伙的“名字”。

9月10日22点40分,弃婴由安宁派出所的民警送到医院,入院后,康复科的工作人员对孩子进行了简单的身体检查。“他四肢都很健全,感觉不像有什么病。我们需要在救助站对‘小十九\’观察几天,再送往医院进行全面体检。我真不明白,这么可爱的一个孩子,父母怎么忍心丢掉?”彭丽连连摇头。

孩子的随身物品似乎能给出答案。9月10日晚,孩子被发现时,包裹他的粉色被褥里塞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2014 8.29出生,因我无力养孩子,希望好心人收养,谢谢。”

“笔迹判断,写下字条的人很像是个男人,应该是孩子父亲,他写字条时,情绪肯定很复杂,否则字迹不会这么乱。”据工作人员分析。据了解,除了纸条外,孩子随身还留有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奶粉、奶瓶、纸尿裤等婴儿必备物品。

从线索分析

弃婴“早有准备”

“当时路边围着一些人,我走过去看,箱子里面装了一个婴儿。”10日晚21点左右,目击者小杨在安宁镇和平村万家老坎车站发现了躺在被子里的婴儿。

“大晚上的,父母怎么就忍心把孩子搁在公路上不管了?”小杨告诉记者,当时围观看孩子的人很多,听几个在广场附近的阿姨说,9月10日晚8点左右,一辆黑色汽车下来一个年轻女子,从后备箱掏出一个纸箱子放在路旁就走了。

据她介绍,因为当时天色较晚了,尽管有不少人都看到了女子弃婴一幕,但并没有注意驾驶车辆的车牌。

据了解,对于此事,附近居民议论纷纷,很多人猜测,孩子的亲生父母很可能是西宁附近的租户,西宁外来租户很多,人员比较杂乱,“估计是一对年轻人,这样做太没责任心了,既然知道自己没能力养,为啥不做好安全措施,这是一个生命啊!”一位老大爷发表评论。

“有人说汽车是个轿车,又有人说皮卡。”据当晚值班的民警王锐分析,“小十九”的父母或许早有遗弃准备,“准备工作”也处处为男婴考虑,可能确实有难言之隐。

目前,警方正根据遗留的一些线索全力查找“小十九”的父母。

收养“小十九”

必须走这些程序

既然亲生父母不要“小十九”。那么好心市民能不能够将其“带回家中”呢?

“居民是没有权利随便收养被弃婴儿的。”据西昌市救助站站长杨发彬介绍,市民收养弃婴一定要走相关合法程序,否则违法,而且,只有走合法途径,孩子也才能落户。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救助站收容一名弃婴后,公安机关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若确认弃婴确实找不到亲生父母或监护人,再由救助站对外公示两个月后,救助站收容的婴幼儿才会被定为弃婴。而后,才能按照《收养法》将弃婴公开并面向社会征寻收养。

随后,救助站将依据《收养法》进行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好心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收养孩子。其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生育能力和小孩的,经过医院等相关部门审查后情况属实的可以直接收养。

文/图 本报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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