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新华镇:党员干部共担责 筑牢森林“防火墙”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好州委、县委森林防灭火专项会议精神,宁南县新华镇上下联动,筑起森林“防火墙”。
党支部牵头。落实各村党支部为本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单位,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员干部值班值守及分区域负责制。成立党员干部巡逻队,入户宣传政策、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组织本区域内的巡逻。
党员联户。所有党员实行森林防灭火联户制度,按户数匹配,做到党员联户全覆盖,除宣传政策、监管野外用火情况外,出现联户人员违规用火事件,联户党员与违规人员同责,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党员专项补贴。
群众参巡。将群众每3—5户编入森林防灭火群众巡逻队,参与本村民小组巡逻及政策宣传。巡逻期间,责任由巡逻小组成员共担,发现火情未及时上报的,按村规民约处罚;发生火灾事件,与违规用火人同责。
通过制度落实,逗硬追责,截至目前,未出现违规用火的情况。
(邓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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