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促进司法规范
本报讯 宁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举措”,对该院涉案财物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强化涉案财物管理。
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增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杜绝在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的程序上有任何瑕疵,严防在执法中出现未立案扣押、扣押物品保管不善和扣押款物该返还未及时返还等问题。
落实责任主体,由专人负责管理涉案财物。该院案件管理科制定了《宁南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监管规定》、《宁南县人民检察院赃款赃物管理制度》,由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监督,切实做到一案一卡,专人、专柜管理。严格赃款赃物账簿与款物分人管理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强化审查力度。在受理案件时,对照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审核认定金额与移送款物是否一致;对照扣押款物清单和起诉意见书,审核起诉意见书认定金额与扣押清单是否一致。
强化流程监控。结合法律文书监管,建立严格网上审批、规范现场填录等全程性机制。杜绝涉案财物的不规范行为,促进该院案管工作的全面进行。
(任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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