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法院摇号确定评估机构 摇一摇,公平公正都有了
本报讯 “我们将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开始后请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监督。”4颗小球在摇号机中高速离心旋转,最终一个小球从出口处落下,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宣读了选中的委托机构。这是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民庭为一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选取评估委托机构的情景。
2013年受害人杨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送入医院进行治疗,在住院治疗十多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与多方协商赔偿事宜不成,遂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鉴定申请,要求鉴定死亡结果与医院治疗有无因果关系。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申请没有异议,却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各持己见,僵持不下。原告承受丧亲之痛,情绪比较激动,再加之案件当事人比较多,一时之间难以抉择。就在这时,法官想到了法院新购置的摇号机,立刻与负责鉴定的同事取得联系,在相关负责人和法官的主持下,在所有当事人的参与见证下,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按顺序一一编上号码,选择相对应的彩球放入摇号机中,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后按下确认键,经随机摇号,最终决定了鉴定机构。
据介绍,法院工作中常常需要寻找对外委托机构进行鉴定、评估等事项,过去,在对外委托过程中很难避免人为因素,也往往出现评估、鉴定、拍卖结果无法使当事人信服的情况。为保证对外委托工作公正公开,近日,法院专门购置了摇号机,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取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机构。“这样做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办案,又提高了法院工作透明度和评估、拍卖、鉴定结果的公信力。”
“这样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很客观,很公正,不管评估结果怎么样,我们双方都信服。”摇号结束后,当事人杨某告诉记者。
据悉,该项摇号措施也是宁南法院深化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的举措,今后将广泛应用在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中。
本报记者 陈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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