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无死角凉山中院把法庭搬到看守所
本报讯 11月30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人员奔赴三百里之外的云南省巧家县看守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并加强释法明理,以案说法,促成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之余,生动地开展了一次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该案中,上诉人方某在一审判决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羁押于巧家县看守所。得知该情况后,案件主审法官当即与巧家县法院联系,委托其调查核实方某当前的具体情况。在核查清楚后,召开庭前会议,围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梳理。该案主要因交警部门对涉案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作出了两次认定,前一份认定方某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被后一份认定书撤销后,重新认定方某承担全部责任,导致方某对交警部门意见大,对事故责任划分争议较大,难以调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民一庭启动巡回审判模式,将法庭搬至巧家县看守所,对本案进行审理。
巡回审判当天,双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有条不紊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庭审秩序井然。庭审过后,主审法官围绕当事人的疑问,现场解疑答惑,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理清纠纷化解思路,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过此次巡回审判,双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以及当事人决定另案主张的财产损失纠纷一并得以圆满解决。而巡回审判与以案说法的有效融合,实现了方便群众诉讼、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和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的三重目标。
(海来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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