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开增值税发票有新规 发票填写的这些变化,你了解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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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记者从凉山州国家税务局了解到,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从7月1日也就是这周六开始,凉山州与合同一样将正式执行增值税发票开具新规。那么,新规到底“新”在哪儿?和之前开票又有什么不同呢?
“税号”很重要 开单位发票不填“税号”,没法报销
“新规执行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州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科科长赵勇告诉记者,增值税发票开具新规主要针对纳税人。
其中,变化最大的就是开增值税发票必须要“填税号”。按照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要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也意味着,开增值税发票只写一个企业名称就能报销的时代要终结了,即将走进企业“税号”新时代。今后开增值税发票,企业“税号”那是相当重要,可以说是开发票的“通行证”,一定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
不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提醒:企业开发票大到企业设备,小到滴滴打车、京东购物,再小的发票,再简单的内容,只要是开增值税发票就一定要正确填写“税号”。
杜绝虚假发票 买什么就填什么,品名金额改不了
“新规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了强制要求。”据赵勇介绍,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在开票的时候,买什么就填什么,别整那些“虚的”。
这主要是为了防范之前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发票的情况。
新规执行后,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需要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要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必须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提醒:想要联合销售方开虚假发票,钻企业“空子”的,别想了,别指望能够“超纲报销”。
报销流程一样 不会给企业“增负”
开发票多了那么多“规矩”,报销的时候会不会更复杂呢?针对这个问题,赵勇回应,实际报销流程上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在进行相关报销的时候,可能需要对企业税号等进行核对。
国税总局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也就说,发票新规执行后,并不会给企业“增负”。本报记者 陈国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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