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灭火英烈被追究 重庆一被告人被判令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玉林日报 2019-08-23 06:37 大字

新华社重庆8月22日电(记者 周闻韬)重庆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被告人唐某同意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求,并承诺在媒体公开道歉。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31日下午,多名扑火人员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的森林火灾中壮烈牺牲。同年4月2日19时,被告人唐某在其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多句针对烈士的不当言论,后自行删除该信息。但由于其言论被微信好友截图转发,在互联网上引发了不良影响。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认为,被告人唐某在朋友圈中对四川凉山州木里森林火灾遇难的烈士发表侮辱性言论,侵害烈士荣誉,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唐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烈士名誉。

案件受理后,在举证和答辩期间,因原、被告均向法院申请调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遂于近日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被告人唐某认识到自身言行不当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同意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求,承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唐某同时表示,将深刻反省自身言行,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英烈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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