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大老板带着打手入室行凶"系网络谣传 谣言发布者已被行政处罚

西昌都市报 2019-01-14 01:01 大字

冕宁县大老板

带着打手

入室行凶

系网络谣传

谣言发布者已被行政处罚

本报讯1月7日,记者从凉山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处获悉,近日,冕宁县公安局网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该谣言发布者已被冕宁警方依法处理。

据悉,在1月2日,一网名为“小房子了”的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博文称:“2019年1月1号,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大老板方某某带着打手入室行凶,打伤我家一家三口,有预谋,并且主动动手!有视频为证。他欠我家钱十多年不还,只因我妈打电话要钱就上门打人!此人多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恐吓威逼……”并且,该条博文还配有相关图片。

此信息发出后,被数名微博网民转发、评价。冕宁县公安局网警发现该条博文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网民“小房子了”真实身份叫方某某,女,四川省冕宁县人。经核实,该网民在博文所发布内容严重与事实不符,其在网上发布谣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关注,裹挟舆论达到自己的目的。

据悉,博文中涉事双方为亲兄妹关系,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架,在亲友的劝解教育下,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并写下承诺书表示自愿协商解决。而该网民在博文中夸大了该事件,声称“方某某带着打手入室行凶”、“派出所纵容不管,只会再次威胁我家人生命安全!”等言论均与事实不符,在网络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冕宁县公安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方某某进行3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人们在快速获得信息的同时,也让一些谣言得以快速传播。谣言信息的传播,既加重了群众的恐慌情绪,又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针对谣言信息,凉山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掌握确切详实事件信息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公开解析、说明真相,还原客观真实的信息,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上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恶意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将受到法律严肃惩处。

本报记者杨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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