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环保局: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本报讯 今年以来,雷波县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纪委全委会精神,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年初,该局明确了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年终党组及班子成员向县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重点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签订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分解落实“一岗双责”具体任务,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同班子成员签,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年终提交个人履责报告,交纪检组备案。
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纪检组负责对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对落实不力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措施,环境保护局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明显好转,基本形成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生态创建、环境保护、***等工作。
(吴启琴 本报记者 夏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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