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毫不知情“被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咋个分?
何萍(化名)与赵东(化名)原是夫妻俩,都是雷波人,生育三子后,夫妻两人到不同的城市打工,聚少离多,渐渐没有了联系。几年后,赵东向雷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何萍离婚。法院受案后,由于何萍现居住地不明,只能通过报刊刊登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期间届满,何萍未到庭应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赵东与何萍离婚。后何萍从外地返乡得知此事,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赵东支付何萍20000元。
〉〉〉案件回放
〉〉〉案例分析
1997年,家住雷波的何萍(化名)与同乡人赵东(化名)经过热恋后结为夫妻。婚后二人夫唱妇随,感情甚好。何萍于1997年、1999年、2002年共生育3个子女。随着子女的增多,家庭负担随之加重。夫妻二人先后带着子女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挣钱。由于二人不在同一省市做工,相距甚远,聚少离多,沟通逐渐疏远。2011年,赵东回到雷波,逐步与何萍失去联系。至此,双方没有往来。
2014年4月,赵东向雷波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何萍离婚。法院受案后,由于何萍现居住地不明,只能通过报刊刊登公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期间届满,何萍未到庭应诉。2014年9月16日,法庭缺席审理了赵东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东、何萍夫妻二人已经分居几年,双方失去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赵东与何萍离婚;婚生子女由赵东抚养。判决书经公告送达后,已产生法律效力。
今年6月,何萍从外地返回家乡处理一些私人事务时,方知丈夫已于去年向法院提起与自己离婚,并经法院判决离婚。何萍闻讯十分愤怒,她认为丈夫作了虚假陈述,提供不实证明,导致法院判决解除了她与赵东的婚姻关系。随后她经过多方咨询得知,就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提出申诉,已经不行了。现在能补救的就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她以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决赵东给付共同财产的一半;赔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失去诉权的精神抚慰金。
7月15日,法庭开庭审理中,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赵东支付何萍20000元,何萍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纠纷案结事了。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缺席审理判决离婚后的一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近年来,法院受理类似案件成上升趋势,只要我们稍加留心翻阅一下报刊,就不难看到各地法院公告,其中就有不少离婚案件。这是因为许多夫妇外出务工,有的各居一方工作,由于流动大,疏于经常联系,导致双方失联,感情疏远,引发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却不知情,婚姻关系被解除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的身份关系,一经判决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关系产生,即有可能一方当事人再婚,产生新的婚姻关系。因此,作为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失去了婚姻关系的再审申诉权。
关于共同财产的争议,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中,夫妻共同财产都要进行分割。但也有离婚时未分、漏分或者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发生反悔或出现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维护合法权益的诉讼。前述案例就是一宗离婚后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在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得到了合理分配。赖基仁
新闻推荐
古里拉达大峡谷天眼景色。本报记者阿克鸠射摄云雾缭绕的古里拉达村庄。本报记者阿克鸠射摄古里拉达大峡谷一角的一线天。本报记者阿克鸠射摄伸开手抓住千年一遇的云海牧人的住屋,建在山冈斜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