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犯法 金阳一名被执行人被拘留十日

西昌都市报 2018-06-07 09:45 大字

本报讯近日,记者在金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被执行人阿香(化名)作出了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2016年,金阳县法院执行团队受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马上找到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先是多次承诺给付案款,但承诺期限到期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的时间里,被执行人直接逃避执行人员,拒不接听执行人员电话。

今年5月22日,执行人员掌握了被执行人行踪后,马上出动,找到了被执行人阿香,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金阳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对其司法拘留十日的决定。

金阳县人民法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征信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等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本报记者白里呷

新闻推荐

投资大单落户贫困县的故事

四川省贫困地区投资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金阳农业供给侧改革三产融合扶贫生态示范基地。四川省产业扶贫攻坚进...

金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金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