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14年的追捕
14年前的一天深夜,甘洛县吉米镇突发劫案:小卖部的老板被打得头破血流,店里存放的香烟被一伙人抢走。案发后,参与作案的五人中四人被抓捕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除了一名在逃的嫌疑人合某。近日,在警方的施压下,东躲西藏了14年的合某终于归案。
子夜作案
五人合谋抢劫小卖部
2002年7月1日,甘洛县吉米镇悄然睡着了,宁静的夜晚偶尔响起几声恶狠狠的狗叫声。
凌晨3时许,吉米中心卫生院小卖部陈老板在熟睡中被门外“咔嚓、咔嚓”的撬门声惊醒。“哪个?”陈老板大声质问道。
话音刚落,门“哗啦”一声打开了,微弱的手电光下,五个用毛巾裹着头、用木炭抹黑脸,手持木棒、石块的歹徒闯了进来。
“救命啊,抢人了!”陈老板被一木棒打在头上,头破血流,栽倒在地,本能地大声呼救。一名歹徒顺势扑上去,骑在陈老板的身上,将其控制。陈老板顿时昏迷了过去。
一名歹徒将小卖部装有48条金五牛香烟纸箱抢走,又一名歹徒抢走一个装有攀西香烟的纸箱,迅速逃离小卖部。邻居们听到呼救声,火速赶来,用木棒、石块追打歹徒,走在后边的歹徒慌乱中将装有攀西香烟的纸箱丢在卫生院门口逃跑,消失在远处朦胧的夜色之中……
陈老板没有死去,渐渐从昏迷中苏醒过来,邻居们将他搀扶到卫生院作了清创和包扎。
7月1日清晨,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成立了“7·1”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寻找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走访受害人及案发地周边群众,摸排重点人员;对赃物去向严密布控。
民警在距案发现场200米远的一条偏僻小路上,发现了一条毛巾,经受害人辨认,与嫌疑人作案时用的毛巾颜色相似,而且是当地彝族青年男子裹头时常用的毛巾。民警结合案发时间、作案手段等线索开展案情“会诊”,排除了流窜作案的可能,应为熟悉现场情况的本地人作案。
经过办案民警夜以继日的走访摸排,案件侦破取得进展,排查出吉米镇的村民才某、郎某、负某、暴某、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所有嫌疑人案发后去向不明。经过不间断的调查,办案民警终于掌握了才某的行踪。
深夜,赤裸裸的乡野一片静寂。
一辆警车在甘洛县二半村附近停下来。半年后的12月25日凌晨2时许,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民警在浓重的夜幕掩护下,深一脚、浅一脚来到二半村,在一间民房里将正在睡梦中的才某抓获。
经审讯,才某对伙同郎某、负某、暴某、合某抢劫陈老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02年6月27日晚,才某、郎某、负某、暴某、合某在一起玩耍时,才某提出来想办法找点钱,5人一拍即合。经过密谋,决定抢吉米卫生院的小卖部。6月31日晚,才某邀约郎某、负某、暴某、合某等人实施了抢劫,抢得48条金五牛香烟倒卖后,将赃款平分后各自散去。
经过抓捕行动,郎某、负某、暴某又相继落入法网。经审讯,郎某、负某、暴某分别对伙同他人抢劫陈老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侦查终结,2003年1月9日,才某、郎某、负某、暴某、合某涉嫌抢劫罪被甘洛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2003年5月20日,甘洛法院依法判决,才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13年,并处罚金5000元,郎某、负某、暴某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年10年、8年、4年,并处罚金4000元。
然而,被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合某,却神秘失踪了。
十年不断
全力追捕“漏网之鱼”
为了追捕犯罪嫌疑人合某,“7·1”专案组向周边县、市(区)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组织警力开展了大海捞针一般的调查走访,但始终没有掌握合某的任何线索,合某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和“7·1”专案组民警队伍发生变化,但是,公安机关一定要把合某抓捕归案的决心没有改变,追捕合某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过。
2007年6月2日上午,一位居住在吉米镇的群众到县公安局向“7·1”专案组民警报告,说:“昨天晚上我发现一个长得像合某的人在我家的后院里,看到我后,这个人翻院墙逃跑了”。这是“7·1”案发后,公安机关接到的有关疑似合某行踪的唯一线索。
当晚,大雨如注,“7·1”专案组从全局抽调民警、辅警增援,共组织100人的抓捕组,连夜开展行动,把进出吉米镇的所有通道全部封锁,进行拉网式搜捕,但一无所获。
办案民警咬住线索不放,查了个水落石出。原来,6月1日晚上那个人是一名“瘾君子”,晚上准备偷鸡倒卖后筹集毒资,不料被主人发现后逃走,所以并不是合某。
转眼到了2011年9月,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席卷神州大地。“7·1”专案组决定采取做合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家属规劝合某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但是,其家属以不知合某的下落为由予以推辞。
此后,“7·1”专案组坚持不懈对合某的去向行踪开展调查,仍然无结果。
意外惊喜
刑警“好朋友”的帮助
2015年8月,甘洛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长木溜什布到刑事侦查大队主持工作后,召集“7·1”专案组现有人员开会,对追捕合某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木溜什布很快摸清了合某的社会关系人,并与其社会关系人中的重点人员建立朋友关系,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机会,就打听合某的行踪,同时宣传法律法规。
一天,与合某有亲戚关系的正某来到木溜什布的办公室,对木溜什布说道:“你是我很好的朋友,我咨询一下,像合某这样的人投案自首后会不会得到从宽处理?”木溜什布十分肯定地答道:“会得到从宽处理”。接着,他拿出书柜里的法律书让正某学习,对法律中有关从轻减轻处罚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又把自己多年来所经办的案子的当事人获得从宽处理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推心置腹地交谈,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正某说:“事关重大,我可以试一试,给我一段时间。”
转眼到了10月25日,正某走后一直没有下文,木溜什布有些着急,便主动打电话约谈正某。原来,自从上次离开后,正某把合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做通了,都在想办法查找合某的下落,但一直没结果。此后,木溜什布多次联系正某,正某总是回答:“暂时没结果,可能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11月28日,木溜什布正在为追捕合某寻找新路子发愁时,正某突然打电话向木溜什布汇报道:“合某已从浙江省坐班车前往四川甘洛,准备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6年1月4日清晨,合某在姐姐等亲人的陪同下,来到甘洛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合某悔恨万分地说道:“我不该逃跑,我好后悔啊,现在心里终于彻底轻松了。”
原来,合某作案后不久,就逃离了甘洛,从此再没回过甘洛,隐姓埋名,东躲西藏,居无定所,先后在新疆、河北、天津等省市区打工,主要从事矿山开采,在井硐中做苦力。每天都心里恐慌,时常在恶梦中惊醒,度日如年。在家人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他消除了思想顾虑,选择了自首。
木溜什布带领民警审讯,合某对伙同他人抢劫陈老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合某已被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王方泽 李圣
新闻推荐
经过近1小时的急行军,战斗小组迂回到甘洛县挖洪山鹅峰岭上,占据了制高点,在距离发疯黄牛50米左右的地方潜伏下来。骆布一、桑冲依匍匐前进,在距黄牛30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骆布一举起56式冲锋枪,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