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21-10-22 01:14 大字

兹有谢春儒(男,1927年12月19日出生),于2017年4月25日在我处留有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2017)乐市嘉证字第4495号]。谢春儒已于2020年10月16日死亡,其遗嘱继承人谢小莉依据上述公证遗嘱要求继承谢春儒的遗产。现以公告的方式向谢春儒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进行核实,公告期为30日。如对上述公证遗嘱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其他法定继承人对上述公证遗嘱无异议,我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继承手续。

联系人:公证员 李睿联系电话:0833-7803376通信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205号

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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