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解读《民法典》
■记者宋宇凡
编者按
今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总共1260条的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作为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内容大到国家所有制和产权保护制度,小到老百姓生产生活、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那么民法典的出台,将如何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呢?日前,记者采访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西南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周文勤。本报自今日起,将连续刊发相关内容,敬请垂注。
问:民法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典》,经历了怎样的演变过程,具有怎样的时代意义?
答: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民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于1987年1月1日,它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一部具有民法总则性质的民法单行法,它通过确立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制度,宣示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唤起了民众的民事权利意识,奠定了中国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在中国当代历史上具有重要价值。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多部民事单行法律,民法制度逐步完善,对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规范进行系统整合、修改,编纂一部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总则》是以《民法通则》为基础,采用我国民事立法传统体例,从民法的私法属性出发,以体系化为方法,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体系、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既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体系化和科学化编纂了坚实的基础。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形式命名的立法,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先河,是人类现代法治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里程碑。《民法典》总则编部分,全面吸收了《民法总则》的内容,仅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民法典》实施的同时,《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废止,它标志着《民法通则》完成了历史任务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为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
(未完待续)
新闻推荐
一床接一床 快速路变“棉絮路” 考虑洪灾后实情,乐山交警未简单制止,加强巡逻提醒
进港大道数公里路段变“棉絮路”“这场面太壮观了!”近日,不少司机在四川乐山进港大道发现,中间隔离护栏上晒满了棉絮。...
乐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乐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