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已有一段时间,从本报记者走访调查情况看,乐山市中心城区仍有骑乘摩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现象,尤其骑乘电动车人员不戴头盔、汽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现象还很普遍。这些,都为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执法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之所以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有其愈发突出的交通事故背景。先说“一盔”。俗话说:驾驶汽车是“铁包肉”,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是“肉包铁”,不得不承认,这是有一定道理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任。然而,在乐山市交警的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缺乏这方面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部分骑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再说“一带”。汽车安全带即座椅安全带,作为一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它在很多国家被要求强制安装。从交通事故的情况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死亡率高约6倍。
另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还有着坚实的法律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本该是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相关不规范行为,其目的正是为了助推社会公众树立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正确认识“一盔一带”的极端重要性,是摆在乐山市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小汽车驾乘人员的一道“生命”课题,应该被严肃对待。因为,这不仅关系到骑(驾)乘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还事关他人的安全和家庭幸福,任何“佩戴不方便、不习惯”“车速慢,应该没问题”等“貌似有理”的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在生命面前,都会显得苍白。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愿这句贴切又顺口的宣传语能够深入人心,同时笔者也希望有关部门在执法、宣传过程中能够不断创新,进一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让交通安全习惯不断深化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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