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高息集资诱惑 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组织集体旅游、考察,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等,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性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科学运用六种技巧识别非法集资陷阱
看收益。相比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看牌照。识别真假金融机构,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看其营业场所是否摆放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类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其次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属于发证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内。
学知识。社会公众在计划投资某种金融产品时,需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轻信推荐人员口头宣传。对于从事股权买卖、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产品结构复杂、风险较高的业务,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要正确地判断风险,不被所谓的高回报所诱惑。
多咨询。广大市民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以及是否为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等,是否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广大市民应多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情况后再做决定。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盲目投资,造成损失。
慎决策。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的下线目标。特别是中老年人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强理性。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能因所谓的“高返还”动了贪小便宜的念头。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金融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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