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乐山餐饮业恢复正常营业 但有这些要求
本报讯(记者张清)“乐山市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可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昨(15)日,乐山市餐饮行业协会向各会员单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及餐饮相关企业发出《关于全面恢复乐山餐饮业正常营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乐山市餐饮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通知》明确规定:
疫情结束前,限制群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提前到村(社区)备案;提倡分餐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
落实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严格堂食管控,堂食按不高于原有餐位数50%接待顾客,禁止使用没有窗户、空气对流不畅的密闭性包间。大厅减少桌椅摆放,就坐的顾客间距不小于1米,小桌实行1人1桌,圆桌顾客至少隔1位就坐,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尽量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加强经营场所环境管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应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和设施设备、餐饮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严格顾客就餐要求,用餐人员入店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干咳、胸闷等症状的顾客请勿进店就餐;配合从业人员的引导,不随便移动桌椅位置,禁止串桌拼桌;入店必须戴口罩,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就餐过程中减少交谈。
同时,《通知》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及餐饮相关企业清理积存食材、严格加工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安全管控等也作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乐山市餐饮行业协会还出台了《乐山市餐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经营服务复工防控指南》,指导乐山市餐饮行业科学有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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