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 (2019)五社险责字第26号

乐山日报 2019-11-16 06:26 大字

乐山市五通桥区德瑞煤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11月5日,你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挂账滞纳金)315440.54元(由已补缴的欠缴本金1623925.39元孳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2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挂账滞纳金)315440.54元。

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们将依法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书,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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