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印发实施意见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乐山日报 2019-06-18 07: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心平)工作再下沉,触角再前移。6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依法平等保护全市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工作机制4个部分共22条。《意见》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从深入开展办案风险评估、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强化法治宣传、强化司法救济、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司法保障、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措施细致务实,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意见》要求,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和工商联充分发挥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强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共同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据悉,市县两级检察院和工商联将于7月底前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等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切实为服务保障乐山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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