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陋习,做文明市民

乐山日报 2019-06-10 07:56 大字
■丁冬

6月8日,本报二版以《公园绿地:果树屡遭损坏》为题,报道了位于中心城区白燕路的五洲汉唐公园里10多株红叶李树被人为损坏的事件,引起了受众尤其是本地市民的极大关注。损坏果树事小,但反映出城市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去做。

从人类的普遍心理来说,都具有审美即对美的事物的向往与追求心理,具有鉴别和践行有利于社会、他人及自己的行为能力,但也具有与生俱来的破坏欲望,假如不加以限制,任其破坏欲望滋生和发展,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许多意料不到的伤害。在此,笔者倒不是说城市公园李树被人损坏,就是人们故意而为或者说蓄意而为,恰恰相反,笔者认为是一些市民在长期养成的集体无意识状态下的一种不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攀上树枝或者击打树枝采摘李子的过程中,行为人并没有太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只是觉得这些无主的李子反正没人管,何不顺手牵羊,即便是不太好吃或根本不能吃,也要在“不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撒野”一番。这种行为恰恰就是一种长期游离于道德与法律约束之外的集体无意识行为。

最近,乐山市创卫创文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许多人的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许多地方在变得越来越美丽。二者的转变,完全从精神和物质层面大大提升了城市品位。例如城市绿心的花海招揽远道游客、城市道路的花树一条街让市民亮眼舒心、城市广场上层出不穷的文化活动、城市占道被清理后的敞亮与通畅等,无不反映出创卫创文工作取得的成效。当然也有诸如上述“折断果树”的负面典型。

针对在创卫创文形势下出现的不和谐因素,笔者认为始终只是个案,在短时期难免。一些人因为城市化进程从农村进入城镇,人虽然进了城,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却没有跟上,依然保留了一些乡村生活的习俗,没有完全进入“城市市民”的角色,因而,会出现一些自己不觉得、但又不太能被城市公众生活所接受的行为。比如随丢垃圾、随地吐痰、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既要包容,也要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进行培训教育。有些人的陋习是长时期形成的,一时间难以根除,必须通过严格法律法规和公民素质教育才能慢慢地加以匡正。

损坏树枝,采摘果子案例的背后,显露出创卫创文工作的具体性和长期性。必须广泛深入持久地将工作做细做实,从根本上根除陋习,让市民们都具有现代都市人的基本素养和公共道德水准,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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