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酒驾被查 罚款加拘留

四川法制报 2019-05-17 01:01 大字

7日,重庆人伍某某到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受违法处理,他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900元,拘留5天的处罚。据了解,这已经是伍某某第三次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处罚。

5日晚,伍某某驾车到乐山办事,恰逢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长青路开展夜间整治行动。当执勤民警对伍某某进行酒精呼气初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要求伍某某下车做进一步测试,后经测试,其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伍某某曾于2010年11月25日因酒驾被重庆警方进行查处,随后,又于2018年4月18日再次因酒后驾驶受到重庆警方的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在驾驶证被吊销以后,伍某某仍继续偷偷驾车上路,最终再次被查。

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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