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强化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
本报讯(记者 刘文藻)11月2日,记者从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网上商城供应商行为,提高其诚信经营和服务意识,该市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确定核查方式,以“分区抽取、上门核查”的方式,抽取了3个区域共25家供应商作为核查对象,其中乐山城区10家、区县9家、成都6家,占市本级网上商城入库供应商总数的26.32%。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供应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和范围是否发生变更,供应商是否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供应商近三年参与政府采购是否有不良记录等内容纳入核查范围,制作了《政府采购服务商核查记录表》。
据了解,此次核查共发现7家供应商实际经营地址与入库登记地址不一致,多数是因为经营场所发生变更,也有的是因为街道名称变更;1家供应商失去联系。发出《政府采购服务商整改通知单》7份,要求供应商及时修改入库登记信息,并明确了整改时限。失去联系的供应商信息已在“乐山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目前,该供应商在要求期限内没有更新其登记信息,经乐山市财政局同意,已取消其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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