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被罚款1000元拘留3日
本报讯(记者罗晓玲)按照创卫工作要求,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积极开展交通秩序治理。24日,该大队民警在市中区苏稽镇开展整治时,查获一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该男子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
24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苏稽镇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拦下一辆号牌为“川LW54”的摩托车,要求驾驶员谢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但驾驶员支支吾吾,称自己忘了带。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谢某称身份证也忘在了家里。
“你有驾驶证吗?”民警有些生疑,谢某则坚称有,并让家人送过来。
过了一会儿,谢某的妻子将丈夫的身份证、行驶证带到检查点,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谢某的驾驶证信息为注销状态,行驶证状态为“逾期7年未年检”。随后,民警将谢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谢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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