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防协同 “关口”前移

三江都市报 2018-07-06 08:36 大字

资料图片本报讯(记者戴余乐)近日,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结合乐山市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完善防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进行了明确要求,具体涵盖了传染病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人群死因和肿瘤监测、职业病监测、免疫规划、重点疾病管理等多项内容。

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疾控、监督、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县(市、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完成疾病防控任务;做好腹泻病例、呼吸系统发热病例的预检分诊工作,设置腹泻门诊、发热门诊,做到就诊场所、人员通道相对隔离、标识醒目,工作场所以及各类应急物品储备应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为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降低人群发病率,《意见》特别就慢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的管理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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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在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完善相关记录,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落实情况的院内检查(奖惩)制度。已经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将日常诊疗活动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疾病等患者信息,导入或录入到乐山市慢病数据共享与服务系统。

结核病管理:加强免费抗结核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定乐山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耐多药结核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要规范开展耐药结核诊治,在8月30日前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工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还要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对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和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艾滋病管理:对符合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条件的患者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每周固定开诊时间不少于半天。定点医院医护人员要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依从性教育,促进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治疗,治疗的有效性达90%以上。非定点抗病毒治疗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对门诊、急诊、住院和自愿咨询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要积极、科学、妥善地做好接诊和相关处置工作,并完成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信息上报及管理工作。加强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随访管理、CD4和病毒载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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