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办”“便捷办”

三江都市报 2018-07-05 08: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罗晓玲)昨(4)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支队日前推出的1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于7月1日起全面推行。10项新举措中,7项为公安内部“下放”至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另3项向社会服务机构“外放”,实现“就近办、便捷办”。这10项新举措为:

◆下放大中型客货车理论考试业务。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实习期满理论考试业务下放到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下放校车业务。将校车驾驶许可业务下放到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下放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将国产新能源小型汽车登记业务下放到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下放机动车补牌补证业务。将机动车补牌补证业务下放到已开办车管业务的交警中队。

◆下放驾驶证补换证业务。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下放到已开办车管业务的交警中队。

◆下放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

◆实现公安交管12123平台业务就近办理。将公安交管12123平台注册面签、变更电话号码等业务下放到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

◆外放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将抵押登记业务外放到社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外放办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将补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外放到各登记服务站。

◆外放社会网点办理公安交管12123平台业务。将公安交管12123平台注册面签、变更电话号码等业务外放到各社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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