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乐山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本报讯(姚蜀 记者 张清)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6月19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乐山市,对乐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昨(20)日上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启动会,督察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厅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通报了“回头看”工作安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磊代表市委、市政府汇报整改工作情况。
董晓辉指出,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回头看”主要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开展督察,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做准备。
廖磊汇报整改工作指出,近年来特别是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以来,乐山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2016年8月和2017年8月,乐山市分别接受省和中央环保督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四川期间,共向乐山市交办383件环境信访举报案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36件,整改完成率87.7%。按照《乐山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乐山市共梳理439个问题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418个,整改完成率95.2%。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情况反馈等形式开展。根据调阅资料和掌握的问题线索,将选取3至4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并走访不少于4个市直有关部门。督察组进驻结束前,将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回头看”初步情况。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审批后,函告市委、市政府,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回头看”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在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办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新闻推荐
通威股份订单不愁券商“开价”超17元,行业龙头迅游科技和日机密封也被看好近一个月,券商对近20只川股发布了最新研报,其中给...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