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低保有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
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曦)13日,三江都市报记者从乐山市民政局获悉,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乐山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即从原来的440元调整到4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20元,即由原来的3100元调整到3420元。
目前,各级财政正加大对城乡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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