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网络车细则”已向社会公布正在征求意见、建议
2016年10月17日,为规范乐山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合法权益,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乐山市实际,拟定了《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建议。目前该细则尚未正式实施。
其中,针对网约车驾驶员,细则中提到准入门槛将提高: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常住户口在乐山市境内;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熟悉经营区域道路环境,能够熟练使用预约服务驾驶员终端应用程序;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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