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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江都市报 2016-08-27 00:00 大字

被暂扣的车辆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晓玲 摄影报道)乐山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昨(26)日介绍,自8月16日路面整治开始以来,公安交警牵头组织交通运政、城管等部门共300余名执法人员,分7个片区设立18个执勤点和若干巡逻组、突击组,采取“固定查处、巡逻查处、突击整治”等方式,强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加装遮阳板等违法行为。截至8月24日,乐山城区共查处电动三轮车222辆、电动四轮车10辆,其中报废处理电动三轮车48辆,处罚并放行电动三轮车29辆、电动四轮车1辆;市工商局查处2家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商户;市运管局、市城管局和市中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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