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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乐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下)土地承包权益有了保障

乐山日报 2013-09-09 13:27 大字

■ 本报记者 许金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社会保障。确权工作相对繁琐和复杂,乐山市根据中央和省上部署,在市中区石龙乡临江村等地开展试点,探索确权登记试点经验。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四至边界不清、面积不实等问题如何解决?8月1日和9日,乐山市召开确权工作专题研究会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认真研究,同时,市领导率队深入基层实地调研。

经过试点探索、会商研究、基层调研,吸收大家的意见后,8月22日,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通知》对全市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都有明确而清晰的规定。

确权颁证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市农业局局长梅朝富介绍,2012年,通过土地全市农民人均获得纯收入281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3%,其中财产性收入63元、仅占0.8%,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瓶颈之一。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利益。

梅朝富告诉记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巩固和完善,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边界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保持稳定

依法规范 尊重历史

“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土地利益越来越大,农民对土地更加看重,对确权利益期望增多。”市中区石龙乡临江村村民邹庆华认为,村里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得到村民的欢迎与支持,主要是乡里和村上都十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很高,政治性很强。”因此,梅朝富认为,对确权登记颁证中所涉及的基本原则等等,各地都应高度重视,认真吃透精神,严格遵照执行。其中,涉及的基本原则,《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首先是保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是确权登记颁证的政策底线,不得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其次依法规范,严格执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方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严禁使用达不到精度要求的影像资料,严禁按系数套算确权面积。要尊重历史,实际耕种面积与帐证面积不符的,要取得承包户的认可,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帐证。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要依法解决再确权;对历史遗留问题,先要予以化解再确权;(紧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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