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乐山日报 2018-11-22 07:3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鲁倩文)昨(21)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近日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马边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王平失职失责问题。王平在参与2016年全县退耕还林规划期间,未到实地查看,未认真核实,履职不到位,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地块被纳入退耕还林作业设计。2018年9月,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珍珠桥村党支部书记王贵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死亡人员领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8年,王贵荣在担任下溪镇珍珠桥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作为全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致使该村12名死亡人员仍继续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7750元。2018年10月,王贵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予以追缴。

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乡金星村四组组长孔令才截留外来户基础设施维护费问题。2011年至2016年,孔令才在担任金星村四组组长期间,收取14户外来户基础设施维护费时私自截留8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9月,孔令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马边彝族自治县老河坝乡桃溪村党支部原书记江廷龙、原主任黄仕华、原纪检小组长周旭芳等人收取“好处费”问题。2012年,江廷龙、黄仕华、周旭芳等人在为他人代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时,先后收取“辛苦费”共计22800元,每人分得7600元。2013年7月,3人分别向相关当事人退赔6000元,共计18000元,剩余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其中,黄仕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江廷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8月,周旭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9月,黄仕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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