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查处制售假药案

消费质量报 2019-08-30 00:31 大字

执法一线

2018年12月18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井研县马踏镇马踏街“一把火藏药堂”门市检查中发现,该门市经营者黄某正在从事艾灸理疗及药品销售活动,执法人员在其门市上发现摆放有大小不一的褐色、红色、黑色药丸,药粉及注射剂等药品,均无标签标识及药品批准文号,黄某称上述药品是用于病患者治疗的。黄某涉嫌构成制售假药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药品全部予以查扣。

井研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3月5日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8月13日,该案在井研县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余元。

新闻推荐

男子自制药丸销售 被判缓刑罚一万

本报讯(林辉陈礼)近日,井研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乐山市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黄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

井研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井研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