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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不应成救助盲点

四川日报 2016-05-25 23:51 大字

□宋开颜 本报记者 吴亚飞

近日,乐山市井研县备受关注的寻父单亲男孩小康,在社会众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终于等到失联已一年的爸爸返家。不料,好不容易盼回的爸爸,在家待了三天又走了,这次依然没有给家人留下联系方式。他的离开,让小康又变成了“没有爸妈的孩子”。

这样的结果,让人唏嘘,但也不禁担忧,像小康这样父母撒手不管的孩子,究竟该谁来管?记者从井研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了解到,小康是“事实孤儿”群体的缩影,像这样的孩子,在当地还有200余名。

所谓“事实孤儿”,即父母一方死亡、失踪、重残、重病、服刑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孩子事实上无人抚养。无奈的是,虽然实际上他们没人照顾,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他们不算孤儿,未被纳入救助体系,无法享受与孤儿同等的补助。他们生活艰难、处境困苦,因政策缺失,难以获得相应的救助和关怀。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制度难点尚未解决。从全国来看,目前针对“事实孤儿”这个群体的帮扶救助,并没有明确的部门职能划分,也没有统一政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事实孤儿”可能得到救助,但在偏远地区的救助几乎是空白。

实际上,对于“事实孤儿”的帮扶涉及到生活、教育、心理等方方面面,现在也有政府部门及慈善公益组织在参与救助服务,但缺乏完善的机制,尚未形成帮扶合力。像小康一样的孩子,父母没有尽到监护照料义务,而社会又无法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结果儿童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记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他们“孤”有所养的问题,并非短时、临时性的救助措施,还需将“事实孤儿”纳入国家制度性救助体系,探索多元化、适度普惠性的福利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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