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案款1206万余元

乐山日报 2019-06-11 08: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方方)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执行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捍卫。日前,犍为县人民法院依法为一件财产刑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到位案款1206万余元。

2014年6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犍为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团伙唐某、陈某华、银某洪等12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唐某、陈某华、银某洪犯制造毒品、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某、黄某犯制造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某江、银某海等7名被告人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并处2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罚金。

犯罪团伙成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财产刑执行工作也随即展开。今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犍为县人民法院执行该案的财产刑。犍为县人民法院组成专案组,积极核实线索、加强查控,发现案件被告人在成都有5套涉案房产,及时启动了涉案房产走访查房工作。

今年6月初,该院执行局干警收到线索核实后发现,案件一名被告人曾在某银行成都青羊支行和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过理财产品。为确保执行成效,干警们放弃端午节假期,在依法推进房屋网络司法拍卖的同时,奔赴成都、深圳等地以及云南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过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犍为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涉案房产4套,成交额共计780万余元;在某银行成都青羊支行成功扣划资金120万元;在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扣划资金306万元。截至目前,该财产刑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到位案款1206万余元。接下来,犍为县人民法院干警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线索核实和查控工作,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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