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74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5号
关于与嘉阳集团签订2015年《煤炭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50.37亿元,此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6,389.36万元(含税),未达到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5年合同中约定的2015年4月25日起煤炭价格243.53元/吨(含税价),较2014年相比降低20元/吨,有利于嘉阳电力正常生产经营和增加公司的收益。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属煤电冶产业链的正常交易,交易关联人嘉阳集团除非因不可抗力、客观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因素影响,合同期限内将向交易关联人嘉阳电力提供不超过66万吨的原煤供应。如果因受电需方用电需求下降、自然灾害、电网事故因素影响,发电量下降(按行业标准认定,经关联方确认)而导致原煤耗煤量下降,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嘉阳集团是嘉阳电力的唯一供煤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9届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淳先生、金群先生、李文志先生、宁祖先生在表决此事项时回避,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所签合同已经公司9届4次董事会会议通过。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150.37亿元,此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6,389.36万元(含税),未达到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已发生交易金额统计至3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嘉阳集团
住所:四川省犍为县芭沟镇跃进村
法定代表人:刘期虎
注册资本:21,010.6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属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煤、电、钢材、水泥、粉煤灰、铝材、建筑工程安装、机电机械制造、修理、氧气、氮气、氩气、乙炔
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8,278万元,净资产7,797万元,营业收入27,642万元,净利润-6,861.97万元。(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嘉阳集团属川投能源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嘉阳集团一直是嘉阳电力的唯一供煤商,且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嘉阳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原煤,年产低热值煤120万吨,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一)2015年《煤炭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供方应按需方提供的年、月用煤计划进行均衡供煤,每年供给需方发电生产不超过66万吨的低热值煤。
2.按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50大卡/千克,以到需方煤坪的到货价243.53元/吨(含税价)为基础价格进行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每超过100大卡/千克(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增加8.93元(含税,按卡计算);每降低100大卡/千克(实测热值计算),每吨减少8.93元(含税,按卡计算)。
3.上述煤价从2015年4月25日起执行到2015年12月24日止,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4月24日仍执行2014年交易煤价。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政府出台调增(减)煤炭价格或政府政策性调增煤炭生产成本时,合同约定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
4.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4日为结算截止日,当月月底前为结算期,结算依据为供需双方签章后的《计量检验结算报告单》。
需方在当月煤款结算后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月煤款的50%。剩余煤款以现金方式在下旬前付清。
(二)定价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3.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4、成本加成法,即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按照交易合同所述的原煤单价243.53元/吨(含税价),收到基低位发热量2950大卡/千克,折合标煤单价为577.87元/吨(含税价),低于市场平均标煤单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嘉阳电力是依托嘉阳煤矿建设的坑口低热值煤发电厂,以电力生产、销售为主要业务,而煤炭则是电力生产的主要原料,因此本次煤炭供销关联交易属嘉阳电力的正常经济活动,是保证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合同中约定的煤炭价格基于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具体为243.53元/吨(含税价),折合标煤单价为577.87元/吨(含税价),低于市场平均标煤单价,较2014年下降20元/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是水力发电企业,对本关联交易的依赖程度十分有限,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嘉阳集团 17392.98 11135.74 用户用电量下降小计 17392.98 11135.74 用户用电量下降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嘉阳集团 16,389.36 100小计 16,389.36 100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41704170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11135.74 100 用户需求下降11135.74 100 用户需求下降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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