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定府(12)
农业在清代有很大的发展,首先,是可耕地的增加。同治《嘉定府志》载嘉定府田地亩数为15000顷,其中田10074顷,田为地的2倍多,当与水利发达有关。在属县中,乐山县可耕地最多,达2850顷,次为犍为县,达2100顷,再次为峨眉县,为1700顷,夹江县为1100顷。可耕地最少的是峨边厅,仅380顷,且只有35顷是田,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地。
在水利建设上,清代前期,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都极为重视。在乐山县,修堰达30条,重要堰渠均引青衣江水和大渡河水。民国《乐山县志》总而言之:“雅河(青衣江)两岸多平原,其水分酾二渠,曰牛特堰、曰江公堰,溉田万千亩,利溥大矣。铜河(大渡河)亦分酾二渠,曰千佛堰,曰泊滩堰,溉田数千亩。……盖相地度势尽力沟洫施功,既成百世之利也。”这4堰至今还在发挥作用,千佛堰还被政府公布成为乐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牛特堰为四川布政使司参政、上南道道台张能鳞于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主持重修完成。修建时张能鳞“捐米百石”,并特别注重质量,“石者垒之,沙者堤之,垒石如壁,植以柳树,所以捍卫经久者”,百姓感恩,“非张公之德不及此,请易其名曰张公堰”,堰成,“灌流千亩”(《张公修堰记》)。
江公(永丰)堰为乐山县令江吴鉴于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主持重修,“凡计功四万三千一百有奇,计费金二千一百一十六两,积二百一十五日而竣”,又说,修堰经费除四川巡抚下拨“公费二百金”外,嘉定府知府窦容恂及前任知府李渭均捐款以助,邑太学生辜禄祥也“捐金二百”,“其余悉我公清俸当之”。堰建成后,灌田6500余亩。“邑人感公之德,谓堰成自公,宜冠公姓”(王治《江公堰记》)。修堰资金除了省上拨下来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外,其余费用都是地方官员和太学生的捐款。
除了修堰渠外,还修筑坡塘。乾隆十八年(公元1735年),四川总督黄迁桂“奏饬通省勘修塘堰,引灌山田。于是新都、芦山等十县及青神县之莲花坝、乐山县之平江乡、三台县之南明镇悉成腴壤。”乐山县之平江乡即今市中区牟子、关庙一带,正是多山田之乡。
在峨眉县,县令文曙“躬亲相度,因地制宜,创修新旧大小各堰共六十条”,“开成本邑水田十居七八”,其中重开的黄角堰还被百姓称为“文公堰”(《文公堰碑记》)。
在犍为县,嘉庆《犍为县志》载:“大堰,乾隆二十五年,邑人吴凤翔捐资修整坚固,计长三十里,约灌田四千余亩。堰成日,知县林瑞泉取堰名‘灌万\’。”其后,于“乾隆四十二年,乐民顾文秀、犍民孙起鉴等约集两县民协心按亩捐资重修。共计灌田三千余亩,内犍田约分灌二千余亩。”与乐山县民共同采用了受益田亩分摊出资的方法解决重修大堰的资金问题。
在夹江县,嘉庆《夹江县志》记载:县令“刘际享于汉川乡龙兴堰水利……百姓得之,名刘公堰,刻石记事,不忘善政。”又载,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夹江县令王世魁于青衣江龙吼滩以竹笼筑坝开渠引水,并将明代的八小、市街等灌渠纳入工程体系中。堰首引水口位于毘卢寺外,因名“毘卢堰”。王世魁委派江宾玉、江逢源承头督工,事后表彰两人功绩,为江宾玉题刊“山高水长”,为江逢源题刊“泽润生民”各四大字于千佛岩石壁上。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更名为“龙头堰”。1930年该堰取水口改到石骨坡,渠道需流经千佛岩,为避免破坏岩上唐代石窟造像,采用了穿山开凿隧道的方法,隧道总长400多米,民众称为“穿山堰”。1967年更名为“东风堰”。2014年9月16日,该堰列入首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评价道:“东风堰是可持续运行及管理的优秀范例,在过去的350年里为当地的生态保护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此外,该工程建设能顾及文物当是其入选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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